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9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已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项目申报、评审、结题等按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附件2)的有关要求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我校将按照附件1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对象及相关要求 项目面向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报者需符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条件。 学校推荐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学校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还应包括一定数量实践教学类项目。 2.指标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今年有31项推荐指标,其中普通教育项目26项,继续教育项目2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奖励项目1项。因公共英语有专项指标,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项目。 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现对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普通教育项目由15个教学学院、机关处室及教辅单位等教学人员申报。各学院应根据《k7导航网白菜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指标表》(附件3)的限报数量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择优推荐,多报不予接收;学校从机关处室及教辅单位教学人员申报的项目中择优推荐5项参加学校评审。 继续教育项目(2项)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承担,不设名额限制,学校择优推荐2项上报省教育厅。各教学学院申报继续教育类项目不占用教学学院指标。 公共英语项目(2项)必须是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由外国语学院组织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专任教师申报,并择优推荐4项参与学校评审。 符合省教育厅通知中(附件1)中其它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占用教学学院指标。 3.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教改项目的公平、公正选拔和有效实施,学校将实施严格规范的项目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评审结果公示一周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学校将通过专家通讯评审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此次通讯评审采取匿名方式,请主持人在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初审用)(附件4)时,务必隐匿有关个人信息;若申请书中有意透露个人信息等内容或提示,学校将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完整的项目申请书(附件5)待评审结果公示后,相关项目申请人方可填写,具体要求和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 检查对象为2019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6)。各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7)。 三、项目结题 结题对象为2017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已提前结题的无需再提交结题材料,具体名单见附件8)和2020年申请延期结题的研究项目(见附件9),2018年、2019年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已达到结题要求的也可申请结题。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项目完成率低于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将减少学校新项目申报数量直至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请各项目主持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结题评审结束后,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对项目完成情况差的学院,将扣减下年度该学院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名额。 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须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等。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拟完成的研究成果准备结题材料,否则结题材料不予上报教育厅。 四、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成果统计 所有教学学院、机关处室和教辅单位都必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1),统计2017-2020年各年度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至今年8月31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没有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部门,申报的项目材料将不予接收。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以下所有材料纸质稿和电子文档须交至所在部门,由各部门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务必于9月1日18:00前将纸质稿交至教学研究科,其中第2-4项纸质稿要求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相应电子文档放入以“XX学院(部门)2021年省级教改材料”命名的压缩包内,并发至huse_jxyjk@163.com。 2.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初审用)(附件4),一式一份; 3.中期检查者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7),一式三份; 4.申请项目结题者须填写《202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一式三份,并附项目申请书复印件和佐证材料各一份; 5.各部门需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1)、《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13)、《202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4)各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6383160(郭老师)。
32-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及已立项立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k7导航网白菜教务处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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