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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通知及其附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根据模板填写申报书后交各教学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2.本次申报受理截止到10月10日,材料含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部门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所有材料电子稿, 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再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后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负责人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账号、密码将于公示后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二、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持承担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3.本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还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4.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超项、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对于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将作为下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

5.申报限制:主持过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主持过青年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和一般项目;近三年来有省级、市级、校级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教授(研究员)不得申报青年和一般项目,近三年内未提交过国家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申报材料的教授本次不得申报重点项目(请各部门严格审核,上报后如经查实,将取消该重点项目申报指标);各学院申报任务的完成情况将影响下一年的指标分配。

6.依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立项科研项目的质量要求,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坚决杜绝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推荐立项。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学校推荐的项目教育厅评审立项率为75%左右。

附件:

1.(湘教通〔2021〕251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湘教发25号)关于印发《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3.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各部门申报指标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最终以系统填报为准)

5.2021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9月16日


      (湘教通〔2021〕251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湘教发25号)关于印发《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各部门申报指标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    

      2021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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