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59号)和《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已签订聘用合同,参加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或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且考试合格,拟聘任教且本人填报材料合格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培训,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专业任职教师申请人、获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以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或在非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学校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报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考附件1。网上申报时间:10月11日—10月22日(逾期系统将关闭,请及时申报)。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湖南省”;认定机构:湖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选“湖南省教育厅”。 2、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 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申请任教学科: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原则确定任教学科(二级学科,不能填写如“化学类”等表述)。 4、证件类型:统一选身份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与最高学历证书相同;专业类别:参照本人在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选择。 5、现从事职业:统一选教师。工作单位:k7导航网白菜;专业技术职称选“高校教师未聘”。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7、申请人须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统一填写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网报系统中所有资料必须填完整,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确认。网上申报后,申请人须携有关材料,在10月19日上班时间到行政楼516室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确认。 申报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有: 1、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由学校指定的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我校已统一组织新进人员进行了体检,项目包括外科、内科、五官科、胸片、肝功能等。如果没有参加学校入职时统一组织的体检,在征得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同意后,申请人应该补齐体检手续。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的专任教师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专业任职教师和在非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教育教学测试成绩(此项由学校统一准备)。 7、《2021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请将以本人姓名重命名后的电子文档10月18日前发送到www248@163.com,见附件2)。 8、单独交1张1寸彩色白底彩照(与网报系统上传照片格式一致,用于办证)。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关于师范和非师范专业的界定 根据有关规定,专业任职教师如果作为师范专业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可以免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必须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一)必须经历了全日制本科阶段的学习,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本科阶段进行了系统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并合格(以毕业生成绩单为准)。 (三)参加了教育实习并且合格(以实习鉴定表为准)。 缺少其中一项条件,不能作为师范专业申报。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的执业资格,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教师发展中心公布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正确理解和把握教师资格与聘任的关系,加强领导,及时传达,精心组织,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用户手册 2. 湖南省2021年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3. 湘教通〔2021〕5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用户手册》 附件2:2021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附件3:湘教通〔2021〕5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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