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遴选 (一)遴选名额 7名(其中原则上应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 (二)遴选办法 遴选范围、条件、和程序等按照《k7导航网白菜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办法(试行)》(湘科院校发〔2018〕66 号)(见附件1)执行。遴选对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2)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胶水粘贴); 2.支撑材料:资历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和科研业绩材料,个人申报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年度考核、教学时量、教学效果所考察的年度均为自然年,截止年度为2020年度。(支撑材料依序扫描成电子版并命名,归类整理到相应文件夹,仅需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版);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需提交电子稿); 4.《2021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及成果业绩量化评分表》(1份,计分栏不填。需提交电子稿)。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7:00点前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相关表格电子稿发至邮箱:szzc514@126.com)。 2.电子材料。参加推荐遴选的个人材料均须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20.27.17.78/jsc/。学校确定遴选对象后,各被推荐人选登录管理系统,按要求将相关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人事处分发,各被推荐人选须于12月13-18日在管理系统内完成填报、上传。 二、2018、2019、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及以后每年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省教育厅不再单独组织年度考核。2018、2019、2020年度遴选立项的培养对象,请在年底的年度考核工作时,如实汇报骨干教师培养的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个人年度述职测评一并进行。 联系人:赵意成,0746-6381163。
附件: 1.《k7导航网白菜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办法(试行)》 2.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21年11月24日 1.k7导航网白菜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办法(试行) 2.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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