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我校限报11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我校限报3项。所有类别课题各单位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校内各部门指标具体分配情况请见附件,各单位请依照指标数推荐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含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和研究基地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规划》(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提交的《申评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的签名。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五、申报与评审方式 1、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这三类项目均通过学院初评、资格审核、学校评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匿名初审、实名复审、省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一般课题(即自筹经费课题)由学校按照立项指标数组织评审,再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审定后,确定一般课题最终名单。 2、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我校限额申报11项。一般课题(即自筹经费课题)我校限额申报3项。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及活页》和《申报信息一览表》,申请书和活页需分开打印,各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用于校内初评),各申请人需将申报材料交给本部门科研秘书,待各教学学院初评后,由部门汇总按照申报指标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科技处422办公室。通过学校再次评审后的项目方可在省教育规划申报系统中上传申报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待学校评审公示后,拟推荐的课题申请人需加入湘科院系统申报群,QQ群号届时告知,以便后续工作的沟通交流。 2、课题申报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拟推荐的课题申请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http://116.62.79.5/index.php/Index/Service/index.html ,建议谷歌浏览器)进行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请申请人注意在下午5点前完成提交。待科技处审核无误提交省里后,申报者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于2022年4月16日上午报送交科技处422办公室。
联系人:王婷 电话:0746-6383225 邮箱:10290844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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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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