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66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上报名额: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符合推选条件且有意愿申报参评的人员按照附件的要求将以下申报材料于6月4日前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cb516@126.com。联系电话:赵意成 6381163。 1.《2023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彩色登记照、工作照电子版(调整为规定格式); 3.申报人员简要情况(含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 4.详细事迹材料。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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