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考试工作要求,2023年下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9日,为充分做好课程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全校本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各教学学院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和组织管理。 二、时间安排 1.2023级学生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5日。 2.其他年级学生考试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9日。 3.阅卷和成绩录入时间:2024年1月15日前。 4.公共体育、实验、活动课程、全校性选修课考试(考查) 及专业考查课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三、全校性公共课考试安排 1.《大学计算机基础(一)》(2023级):2023年12月23-24日,具体班级考试信息由k7导航网白菜安排。 2.《军事理论》(开卷)(2023级):2023年12月26日晚上19:00-21:00。 3.《思想道德与法治》(闭卷)(2023级理工科专业):2023年12月28日晚上19:00-21:00。 4.《大学语文》(闭卷)(2023级理科专业):2024年1月2日上午9:00-11:00。 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闭卷)(2022级文科、音体美专业):2024年1月2日下午15:00-17:00。 6.《大学英语A、B(一)》(闭卷)(2023级)、《大学日语(一)》(闭卷)(2023级) :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7.《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闭卷)(2022级理工科专业):2024年1月3日下午15:00-17:00。 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闭卷)(2022级理工科专业):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1:00。 9.《大学物理》(闭卷)(2023级理工科):2024年1月4日下午15:00-17:00。 1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闭卷)(2023级文科、音体美专业):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1:00。 11.《高等数学》(闭卷)(2023级理工科,旅文学院、传媒学院部分专业) :2024年1月5日下午15:00-17:00。 12.《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开卷)(2021级师范专业理科):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1:00。 13.《心理学》(闭卷)(2022级师范专业):2024年1月6日下午15:00-17:00。
四、考试工作要求 1.科学、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因学校考场有限,英语类、思政类公共课考试的同时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晚上安排专业课考试。 2.认真做好命题和制卷工作。各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考试 大纲和《k7导航网白菜课程考核管理规程(修订)》(湘科院教发〔2022〕22号文件)及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命题,学院领导和系主任要把好试题审核关,确保命题质量;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试课程试卷印制、试卷保密、试卷传递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考试正常有序和试卷安全。 3.加强考前宣传和动员工作。各学院要将考试安排提前告知全体学生,强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积极备考,营造良好的考风,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认真布置考场。所有考试原则上要求安排在监控教室进行。没有(或缺少)监控教室的学院请与考试中心联系。严格按学校要求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调整配齐教室桌椅,做到考生单人单桌,间距适当。课桌不用贴号码,监考老师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在黑板书写考位安排;搞好教室卫生,每场考试都要对考场进行清场,考试结束后要安排考生对考场进行清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5.严肃考试管理和纪律。各学院领导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和巡查工作,考务及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生要遵守考纪考规,对违反考试规程的行为和人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工作。各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按照学校阅卷评分工作的要求,及时组织教师阅卷,高标准完成考试课程的阅卷评分及成绩录入工作。 五、几点强调和说明 1.重修、补修学生跟班进行考试,试卷随开课班级共同装订、保管。如学生重修、补修考试与正常考试相冲突,先参加正常考试,重修、补修考试可申请缓考。 2.每门课程须同时提交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格式要统一,具体格式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s://jwc.huse.edu.cn/c/2017-12-04/641487.shtml(学校校园网→部门设置→教务处→考试管理→相关表格下载)。 3.原则上每天上午9:00、下午3:00、晚上19:00开始考试。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量以试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4.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0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本学期考试安排表的电子稿,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交考试中心备案、审查。同时上报各年级结束所有考试时间。各学院应抓紧时间做好本期考试的安排工作,并告知全体学生,以便学生预订回家车、船、机票。 5.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时,对缺考、缓考、舞弊、休学的学生,要在标注栏中特别注明。 全校公选课成绩录入时,任课教师对缺考的学生在标注栏中只能注明“未选”或“取消”。 6.各学院在排考时,不得错排、漏排专升本学生考试科目。 7.需申请缓考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学院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8.公共课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部门的任课教师按照学生所在学院提供的数量要求、班级等信息进行装订、装袋,并填写试卷袋封面内容。考试结束后,考生所在学院应如实、详细填写考场记事、试卷封面等归档文件放入试卷袋内。开课学院、部门指定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学院教务办进行试卷接收,并办理登记手续。 54-关于2023年下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k7导航网白菜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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